住宅装修前不审批物业有权禁止施工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郑乃春 通讯员 王金祥)近期,经济开发区某大厦住户高先生反映,家中装修房屋时,将房间卫生破坏,物业公司把其将卫生整洁干净,因在外地出差,遂把物业公司直接联系施工工人,物业公司声称如不改正会归还其装修押金。对此,高先生认为自己早已装修完毕,物业不该扣留自己的装修押金。
经知道德州房子装修施工队,高先生家的装修施工队,违反装修协议和监管要求,未采用其他方法在楼道上施工分割石灰板,造成扬灰等各种尘土、有害气体、噪音震动影响到相邻业主,楼上业主提出物业公司拒绝。物业公司阻止时,施工队不听劝说,让其找房子。而居民高先生表示自己在外地,无法去现场,让找施工队,相互再三推辞造成原因未能应对,因此业主公司确认高先生如不履行合同能归还其个别装修押金。
目前,几乎全部的小区又退还装修保证金。按照合同装修完工的,物业公司通常能根据合同足额缴纳给租户,如违反合同的,物业公司通常能根据合同承诺归还部分以及所有装修保证金装修公司前十名,但不能将装修保证金充抵物业服务费。
德州市房管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业主以及物业使用人在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前,应当持有关资料向业主服务公司申请审批手续;按照要求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予以办理核准手续。业主拒不申请审批、批准手续的,物业服务公司有权按照监管要求,禁止装饰装修施工工人进入物业管理区域。装修人员不得拒绝跟阻碍物业管理单位按照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的承诺,对房间装修装饰活动的监督检查。按照《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装修公司,每天12时到14时、19时到次日7时德州房子装修施工队,不得进行妨碍相邻业主以及使用人正常休息的住宅装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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