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全装修住宅施工过程冲突对立.doc
浅析全装修住宅施工过程冲突分歧 【摘 要】我国至今全装修住宅市场跟各开发商的管控机制已经成熟,为进一步确立和应对当前全装修住宅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争执分歧,促进全装修住宅的演进,运用文献研究法、专家访谈法和实地调查法,对当前各大开发商的全装修住宅开发管理方式进行了详细观察。并重点对“统一开发、专业分管”开发管理体系在施工过程中所面对的争执分歧进行了探讨,并对应要求了策略和建议。 【关键词】全装修住宅;施工过程;冲突分歧 1.引言 我国的房子装修在遭遇了福利装修时期、初装修时期跟毛胚房时期后,已处于至了房子全装修时期。建设部2002年7月18日出台的《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1]给出了“全装修住宅”较为明确的定义:“商品住房装修一次到位”所指的商品住房为修建城市商品房屋中的集合式住宅;“装修一次到位”指的是房屋交钥匙前,所有用途空间的固定面所有铺设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几乎设备所有铺设完成,简称全装修住宅。全装修住宅的监理过程涉及土建、水电设施、室内装修、外墙等施工过程,所含施工界面多,不同专业、工序交叉庞杂,产生各种矛盾。在全装修住宅施工过程中,因矛盾无法合理规避、降低或迅速正确处理,导致出现返工、工程量跟成本降低,甚至出现产品缺陷。
推广全装修住宅的初衷在于推动住房产业化的推行,减少家装带来的对建筑构造的毁坏,提高建筑和装修使用寿命,避免建筑材料浪费,减少建筑废料,降低建筑碳减排,提高消费者对住宅品牌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目前我国全装修住宅施工过程系统化组织不足,一体化水平不高。因此,有必要对全装修住宅施工过程中的常见冲突对立进行整理分析装修施工的矛盾,并寻找策略,提高全装修住宅的施工管理水平。 2.全装修住宅施工管理状况 我国最近10年才逐渐退出全住宅装修时期。目前,除北京、广州等都市外,我国住房市场全装修住宅整体比重较低。国内较大的房地产开发商,除万科基本实现100%住宅全装修外家居装修,其他全装修比例却相对较差。根据调查显示,龙湖集团2012年全装修住宅竣工面积仅占全年住宅开工总占地的2.69%。???能产生高效的研发管理体系、施工管理冲突对立难以有效缓解是导致这一问题的缘由之一。通过对绿地、龙湖、中海、绿城等几家开发商的调查得知韶关装修公司,全装修住宅开发管理方式大致分为以下: ①统一开发,专业分管,如华润、龙湖。这种方式大致是品牌定位为全装修住宅,项目层面统一开发装修施工的矛盾,但装修设计、施工成为研发过程的一个专业独立进行——独立装修设计、独立装修施工招标并由装修施工总包及承包进行装修施工。
同时由独立的甲方装修工程师进行监管。 ②统一开发,统一监管,如中海。这种方式与前一种模式类似,装修同样成为独立专业进行,但在监理管理中由甲方土建工程师统一管理。 ③自持独立装饰公司负责,集团协同,如万科。这种方式是绿城集团所属装修团队建立专门的装饰公司,负责全装修住宅工程的装修阶段研发管理,且自持装饰公司参与装修施工招标。 上述三种方式是目前全装修住宅开发管理的大致路径,其中第三种绿城集团所推出策略得益于自身涉足多行业领域,并不具备推广跟发展条件;随着房屋行业的演进,装修势必将发展作为与土建、安装等并列的独立专业,因此第二种模式相同不具备发展条件。就现在建设状况跟万科集团在全装修住宅市场的成效来看,第一种模式是目前全装修住宅开发管理的首要方式。 目前,国内关于全装修住宅的研究也相对较少,主要注重全装修住宅设计、采购、施工的一体化,重视设计与监理界面的协调,土建、机电与装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2];在设计阶段,建筑、结构、装修、设备各专业推动系统化、一体化,装修设计在建筑计划选定后即开始进行设计,并最后将装修设计的土建、管线埋设等整合到水电施工图纸中[3][4]。而美国购入给消费者的商品房均是完成室内装修的,未完成相应配置能够开启市场,并不存在“全装修住宅”这一概念,室内装修设计、施工是其建筑设计跟施工的一个组成部分。
如德国和法国,已建立新建房屋可以直接搬进,但其装修却非常简洁,仅厨卫空间推动了清晰意义里的全装修[5]。 3.施工管理中主要的战争冲突 目前装修施工单位与水电、安装施工单位几乎不为同一单位,则在施工界面移交、工序交叉等方面存在无法阻止的争执分歧。根据现场调查、专家采访的结果,主要推荐跟观察此类第一种模式即统一开发、专业分管模式下的全装修住宅施工管理中的分歧矛盾。 3.1 界面移交标准不统一 全装修住宅施工过程整体顺序是先土建、安装(水、电、暖),再室内装修,即涉及到水电、安装施工单位向装修施工单位移交施工作业面的难题。移交时土建、安装与装修单位所根据的完善不同,不同规范对房屋各部位偏差规定不一,装修施工难以摆脱偏差,无法超过相关装修规范规定;或需降低人力、物力投入方可满足装修规范。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要求混凝土现浇梁的轴线位置误差为8mm,截面形状误差为+8mm~—5mm,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对于抹灰施工的误差要求为3mm,这就造成发生具备前者提出的梁存在大小头,而装修施工单位能够利用常规工艺处理满足后者提出。
3.2 工序交叉,施工工作面冲突 土建施工单位必须在其所有施工工作工序完成后,经水电监理、装修监理和装修施工单位复查合格,移交给装修施工单位。但实际中,土建施工单位因工期拖延而延迟部分工序,而装修施工单位为得到额外工期,希望尽早介入;开发商为减少研发周期,要求进行流水施工、分段移交。如为确保收口效果跟整体性能,窗户护栏加装需在装修涂饰工程完成后又进行。因此造成的工作面冲突、成品保护原因作为两人争吵的冲突点。当工期紧迫抢工时两人争吵尤为激烈,处理不当甚至导致一方将要停工的状况。 3.3 返工索赔冲突 施工过程或交房业主时发生土建施工问题,需要土建返工,甚至破坏装修成果。此时,装修施工单位对因为水电施工单位产生的退货向其要求成本赔偿,对于需大面积、长时间返工的内容仍然不配合土建施工单位的剔凿;而土建施工单位则以未进行施工移交,装修单位已接收,移交时未要求问题异议,无法确认原因责任范畴为借口拒绝所有或个别索赔。 3.4 垂直运输工具使用冲突 在装修施工前期,由于室外楼梯无法使用,装修施工单位需通过水电施工单位的监理电梯进行建筑材料和人力的垂直运输,而施工电梯一般只有满足土建施工单位的正常使用。
而开发商从工程总体利益考量,协调或强制规定土建施工单位降低自身使用量来配合装修施工单位。甲方各工程师基于各自工作目标的考量,难以从项目总体考虑,容易偏重各自专业施工的正常进行,则需由项目层面做出总体协调,甚至强行土建施工单位进行配合,进而导致两人之间更大的分歧矛盾。 3.5 装修施工单位与分供商之间的矛盾 全装修住宅涉及的材料类型多、设备供应商多,如家具、室内门等。如燃具灶具、衣柜等铺设完成后进行成品保护,装修施工单位后续修缮成品保护进行清洗,发现受伤、碰伤,有时无法确定属于产品原本问题也是拆除保护、清洁过程的损害,双方为此发生争吵冲突。 4.对策及建议 针对此类全装修住宅施工管理中所产生分歧矛盾,结合施工管理实际跟理论探究的成效,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4.1 施工前确定标准跟方法 全装修住宅工程在施工招标时,开发商应确定土建施工和移交装修应依照的完善和标准,并在施工协议中确定要求;同时跟装修施工单位确定其考核、接收施工界面时适用的完善和标准。组织土建、设备跟装修的一体化施工[2]。开发商在开工前组织相关单位举办启用会,明确施工过程中,监理、装修施工单位进场检查、验收的节点、标准,土建施工单位、设备调试施工单位要采用的配合方法,以及约定后期发生这些战争、争执的缓解程序跟方法,形成会议纪要,作为根据。
4.2 提前协商工序安排 土建施工开始前,项目部组织土建工程师、设备工程师、装修工程师及水电施工单位等相关员工跟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交底,由装修工程师针对土建施工单位的监理组织方案要求装修施工需配合、协调的规定,针对装修施工过程中的重要节点和想法进行交底。在确认装修施工单位后,组织相关各方明确承诺施工界面的界定及交叉施工工序跟节点安排,双方的配合义务及其施工过程中节点偏差导致施工延误的各方责任。并确定两人在成品保护方面的义务,形成成品保护及创伤处理补偿机制。 4.3 施工内容统一分包 对于全装修住宅施工后续工作,根据施工安排跟现场能预见的交叉情况,在施工阶段进行有效的分包范围划分。如全装修住宅的清洁工作,包括室外、公区、楼梯间以及墙壁等,不依施工主体,可统一承包给装修施工单位。 5.结语 全装修住宅成为住宅品牌建设的态势,必将逐渐变成市场主流。但现在全装修住宅施工管理中的矛盾现象的存在,是影响全装修住宅建设的原因之一。通过对当前全装修住宅施工管理的大致冲突进行了详细观察,提出了特定的解决方案。如何应对这些矛盾,提高监管能力是开发商全面退出全装修住宅市场及全装修住宅再次转型的动力之一。
参考文献: [1]建住房(2002)190号.商品住房装修一次到位实施方案(S).北京:建设部.2002(7) [2]李娜、郑建春.全装修住宅开发工程发包模式分析[J].住宅科技.2006(5):48-51 [3]李昕.全装修住宅一体化设计及工程设计总包管理[J].住宅产业.2011(1):48-51 [4]王栋、王建华.浅谈全装修住宅工程的设计管理[J].建设监理.2008(1):12-15. [5]Helmut Bott.Volker V.Haas:Virdichteter Wohnungsbau.Germany.1996
居众装饰,始于1996年,专注于新房装修,旧房改造、设计施工等领域,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设计甲级,施工壹级的资质。(需要设计装修的业主,可以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报名,装修顾问将会贴心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