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装修新房未搬进 隔壁装修砸穿墙
华龙网11月1日9时居众分讯 2017年10月25日早上9点18分左右,渝北区公安分局回兴派出所值班警员接到群众报案求助,称在回兴一碗水一社区,家中的墙被朋友装修砸穿了,求助警察。
刚装修好的新房 隔壁装修墙被砸穿
曹先生(44岁)渝北区人,在一碗水附近一社区购买了一套两居室房屋,年初的之后就装修好了,准备晾一段时间后,春节前搬进,前几天发现宿舍室友在装修新房,于是曹先生就会时不时过来看一下,怕对面住户装修损坏了自家的墙体,也对邻居装修的工人招呼过,打墙的时侯要留意小心一点,不要影响去自己家的墙面。
可是,25日早上,曹先生再次去新房查看时,彻底傻眼了:一回家关门,两家共用的地板被砸通了,两家主人却不知道怎么办了,不知如何应对划分责任,遂报警询问。
现场查看渝北民警依据判责任
回兴派出所民警迅速前往现场新房入住邻居装修,看到现场状况,两家的共用地面被打穿了,室内砖块落满一地。民警了解一些情形后,仔细查看现场地面结构,发现两家共用地面是一堵24隔墙,靠曹先生一边是房间,靠旁边住户一边是厨房,曹先生先装修时,想多通过一点空间,已经将24墙的一半打掉了,在剩下的一半12墙上直接抹灰贴砖,谁知道隔壁表哥装修也想利用这面墙,准备作电视墙装修公司前十名,也就让工人打掉共用地面的一半,谁知道刚一架势打墙上,这面共用地面就打穿了。隔壁表哥认为自己也不是有心要打穿这面共用墙面,也压根儿不知道曹先生已经打掉了共用地面的一半,并且直接就在里面抹灰贴砖,自己需要没有责任,自己是只打的共用墙面的自己的个别。民警经过现场查看情形,向双方探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一些相关条例,告知双方新房入住邻居装修厦门装修公司,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循司法,尊重社会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别人合法权益,在实际生活中,按照共用墙面共同共有按分的常识,以共用地面中间线界定归属。通过法官解释,曹先生认识到自己先装修确实影响去旁边邻居,自己能够承担自己这里墙面的代价,双方能够共同协调后续装修问题。
渝北警方提醒:“远亲不如近邻”说明邻里关系的重要性,一切需要依章依法办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编第六章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商住、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拥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拥有共有和共同管控的权力;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罚的权力。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健康,不得损害其它业主的正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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