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售楼处及(或)样板间精装修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d.《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e.《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225-2001
f.《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18601-2009)
g.《异型装饰石材》(JC/T847.1 JC/847.3-1999)
h.《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01
i.《天然涂料产品放射防护分类控制标准》(JC518-93)等国家相关完善标准的规定。 j.符合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A类要求。
5.2 本项目效率需要具备业主未明确的设计图纸(包括效果图)要求及有关国家建筑工程现行相关的设计、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要求包括本协议中任何相关条例的承诺。
5.3 分包商必须明确按照物业未确定的设计施工图、相关证明程序或者国家签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监理及物业的监管和管控。
5.4 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要求:
5.4.1 隐蔽工程需要经业主及施工验收合格并书面告知(但施工、业主不承担分包商施工不合格的责任)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视为分包商违约。
5.4.2 本项目开工并经分包商检查合格后,应尽快按照国家品质验评标准对本协议承诺内容的项目效率进行评估,并迅速上报业主、监理、设计进行复核;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3套)按国家有关规定包括业主的提出整理合格后提交业主、总包方及施工归档。
5.4.3 分包商若在施工中出现质量原因及其它缺陷,不得私自掩盖和处置,必须立即上报业主及施工,经住户和监理同意并经业主确认的排查方案后,再进行整改修复或返工,最终超过效率提出,彻底消灭质量缺陷,以免在未来的选用中产生效率现象跟对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5.5 石材质量提出:本项目用于的石材全部为优等品(A级品)。
5.5.1 分包商所供石材平板的平整度误差不能超过0.7mm,对角度偏差不能超过0.4mm装修公司,线条宽度误差不能超过1.0mm,线条中间直线标高误差不能超过1.0mm,石材线条表面须水抛处理,水抛后又作镜面处理。
5.5.2 分包商所供石材不得有缺棱、缺角、裂纹、色斑、色线及黑斑等品质缺陷,石材的镜向光泽度:花岗岩不超过80度光泽单位。
5.5.3 分包商所提供的全部石材应确保在木材制作完工风干后进行六面防护处理(应选用油性环保防护剂),所用防护剂需要为国产防护液,品牌为美国思康、爱石宝、科宝、德国赛纳尔(任选一种)。若因地板返碱造成的索赔和补偿由分包商负责担负。
5.5.4 同一批板材的色彩要一致,保证颜色顺畅、无偏差。异型加工才能用红外线电子桥切机加水进行抛光,不得使用通常的裁切设备精装修电专业施工分包协议,必须确保木材成品品质。石材应按图纸说明进行生产,并将成品板材按木材生产编号图纸进行相对应的采购,拼花处理需要由专业石材单位完成,现场装配,按编号选材铺装时,不能产生颜色杂乱不舒服而阻碍效果。
5.5.5 分包商所供石材到场后经业主根据双方盖章确认的样品为实物标准进行逐步验收,若不能满足以上条款中的任一条款的质量约定,则视为分包商严重违约,双方批准按本协议第10.7条办理。
5.5.6 分包商完成项目中某一部位石材铺贴或外墙工程后精装修电专业施工分包协议,通知居民和设计师进行验收,若瓷砖高度、规格型号、颜色、拼花工艺等不能得到业主和设计师的认同家装公司排行,达不到装饰效果图的规定,则分包商无条件的在24小时内将不合格的施工拆除,并在两人承诺的时间内完成石材的再次进场和加装。若分包商不予拆除或没有按期完成整改,则视为分包商违约,双方批准按本协议第10.8条办理。
5.5.7 分包商在木材生产过程中,业主不定期聘用专人到分包商指定的石材加工厂进
居众装饰,始于1996年,专注于新房装修,旧房改造、设计施工等领域,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设计甲级,施工壹级的资质。(需要设计装修的业主,可以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报名,装修顾问将会贴心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