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安湖生态公园二期基础设施配套公建一标段装饰工程完工结算的审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区政府安排,贾汪区审计局委托徐州鼎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潘安湖生态公园二期基础设施配套公建一标段装饰工程结算进行了审查,现将初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贾汪潘安湖风景区二期内,施工范围:游客服务中心(1个)、监控室(1个)、停车场管理房(3个)、码头管理房(5个)及公共卫生间(4个)内外装饰。
该项目由贾汪都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制订,通过公开投标的形式确立施工单位为通州时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昆山市荣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跟踪审计单位为江苏华东天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完工时间为2014年5月装修工程竣工结算表前十强装修公司,于2014年11月竣工。工程投标控制价2624474.83元,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差额为2居众1688.87元。由于现场不具备通电条件,施工用电为柴油机发电。合同外根据现场签证另增加室内古典钢结构雨棚、实木仿古雕花窗、公共卫生间残疾人坡道不锈钢栏杆、游客中心增加LED屏、建筑外管道及给排水等。
二、审计范围:
游客服务中心(1个)、监控室(1个)、停车场管理房(3个)、码头管理房(5个)、公共卫生间(4个)竣工图及签证部分
三、审计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
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
3、《江苏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09);
4、竣工图、现场签证、工程完工结算书;
5、招标程序、投标文件、建设项目监理合同(固定价格)、现行的有关法律条例;
6、工程量依据发展单位提供图纸、现场工程签证单、以及现场勘查测量确认;
7、苏建函价【2014】102号、苏建函价【2014】569号等相关配套的取费文件;
8、合同外材料费用根据施工之后的贾汪造价信息计入,没有的根据市场询价;
9、变更签证重新组价部分总体下浮1.64%。
四、主要核减原因及表明:
(一)装饰部分核减约19万,主要核减原因工程量按图纸及现场再次核算;
1、游客服务中心二层柱面装饰工程量估算错误装修工程竣工结算表,核减造价约1.2万;
2、游客服务中心二层露台防水工程量小数点及估算错误,核减造价约2.5万;
3、公共卫生间块料墙面工程量估算错误,核减造价约0.6万;
4、签证部分增设雨棚钢结构工程量估算错误,核减造价约1.9万;
5、签证台班工程量估算错误家装公司装修,核减造价约2.5万;
(二)安装部分核减约3.4万,主要核减原因工程量按图纸及现场再次核算;
1、游客服务中心供电电缆YJV-5*10敷设工程量估算错误,核减造价约0.2万;
2、公共卫生间电力配管PC20工程量估算错误,核减造价约0.3万;
3、公共卫生间电力电缆YJV-5*10敷设工程量估算错误,核减造价约0.2万;
4、签证部分管网疏通计价错误,核减造价约0.6万;
(三)现场使用发电机发电,水电费扣除约1.5万;
(四)规费核减约8万。
五、审计结果:
1、游客服务中心:送审造价971113.02元
审定造价888706.21元
审减额82406.81元
2、监控室:送审造价35372.06元
审定造价33742.98元
审减额1629.08元
3、停车场管理房:送审造价190270.15元
审定造价176025.60元
审减额14244.55元
5、码头管理房:送审造价463667.81元
审定造价439660.13元
审减额24007.68元;
6、公共卫生间:送审造价1051222.81元
审定987520.87元
审减63701.94元
7、签证部分:送审造价893117.18元
审定759139.70元
审减133977.48元
合计:
报审总价:3604763.03元;
审定后总价:3284795.49元;
核减金额:319967.54元。
以上结果现在发展单位跟施工单位一同确定并签字盖章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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