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室内装修竣工验收表_家装工程步骤验收表_验收+报告+竣工
家装合同书样本介绍
BF—2003—0203
北京市家庭户型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合同
(2003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O四年三月修订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户型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协议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协议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发展行政经理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两人当事人直接达成此协议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协议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利用设计思路、首期项目款到位、工程科技交底等后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工人前往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承诺的项目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查)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章盖章或却已申请复核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出现项目进度受到阻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伸。在工期延后的状况下,乙方不推卸违约责任。
粘贴印花税票处
北京市家庭户型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合同协定协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民族:
住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细则,结合本市家庭户型装饰装修的缺点,甲、乙两人在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户型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方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他个别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协议项目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要素由双方承诺,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成为明确项目价款的按照。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项目实施工程施工,甲方应当与具备经改造行政专员部门核批的项目施工企业另行签署《工程施工协议》,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办法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能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监理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具备《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要求。
3.3双方必须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他们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思路等资料未经复制或出售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协议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营造条件,以不妨碍施工为特点。
4.2无偿提供施工之后的水源、电源和夏季供暖。
4.3负责申请物业管理部门竣工手续和需要由居民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商乙方施工工人与邻居两者的关系。
4.6不得有以下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跟承重构架。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缩减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楼梯地板的墙面。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墙面、砌筑外墙、增加楼地板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墙壁防水层跟拆改热、暖、燃气等管线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情形。
4.7凡需要涵盖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住房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由原设计单位以及带有特定许可等级的设计单位对削弱计划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示书面说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同意。
4.8施工之后甲方仍需个别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项目效率施工进度的监管,参加项目材料复核、隐蔽工程验收、竣工初验。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明确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条例,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协议承诺的项目内容。
5.2严格执行县发展行政专员部门施工现场监管要求: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查手续和修缮图纸家装室内装修竣工验收表,不得拆改项目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构架,不得加大楼地板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线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造成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导致相邻居民住宅的管线破裂、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买方承担维修和负担赔偿的责任。
(4)负责项目成品、设备和卧室留存家具装饰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里、下水管线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打扫,每日开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确认网址、统一公示等形式为乙方提供本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涵盖的各类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搜集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理解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之后对协议承诺的项目内容如需更改,双方必须协调一致。由协议双方共同签署书面变更合同,同时调整相关项目费及工期。工程更改条款,作为开工结算和延期工期的按照。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卖方编制的本协议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承诺的供料方式跟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系统去施工现场前告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效率、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申请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至施工现场前告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效率、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赋予由有关行政总监部门认可的专业评估机构递交的监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他们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必须进行检查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支付;材料经检查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后由他们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申请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下面因素导致竣工的日期拖延,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动或设计更改;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延后的其它状况。
8.2对下面因素导致完工的日期拖延,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协议承诺完成其必须负责的工作而阻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协议承诺支付项目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引发工期拖延的其它情形。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延期;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效率存在弊端的超支成本由买方承担,工期不延期。
8.4判断产生工期拖延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定”为明确双方责任的根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明确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以下第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03)。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03)。
9.3在建成验收时双方对项目效率、室内空气品质出现质疑时,应当办理由相关民事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评估机构给予认证;认证过程花费的相关成本由申请方垫付,并最后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时期对项目效率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告知买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初验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考核。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余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卖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建设图。
10.3双方进行开工验收前,乙方负责维护项目成品和工程现场的所有安全。
10.4双方已申请复核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违规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导致的代价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项目效率、室内空气品质及经济方面存在某些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调一致签署“解决竣工验收遗留现象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间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卧室、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三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手段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承诺向买方支付项目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余额比率要借贷金额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55%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0%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项目中水、电电缆全部安装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所有完成,门、窗及细竹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划分项目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卖方提交的项目结算单进行审查。自递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卖方工程款项。
11.4工程款全部退还后,乙方向卖方出示正式统一票据为工程款收款收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承诺履行协议义务帮他们产生负担的,应当担负赔偿责任;因触犯有关法律要求得到赔偿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再次履行协议的,应当立即告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推卸因协议终止而导致的代价。
12.3甲方无正当原因已按协议承诺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拖延一日,应当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拖延一日,乙方支付给卖方本协议项目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防止工程品质和室内空气效率不合格,乙方按以下承诺进行退货修理、综合治理和赔偿:
(1)对项目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再次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项目的延后交付视同工程拖延,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品质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处置引发工程的延后交付视同工程拖延,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品质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卖方收取项目款在缴纳乙方提供的与不达标无关的材料的成本价后的剩余部分;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对应提高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产生的纠纷,双方必须协调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办理调解解决装修公司装饰,协商或和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家装室内装修竣工验收表装修新房,或根据自行订立的诉讼条例或民事合同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两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署后项目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进行更改或补足,但变更或补充增加或减轻本协议要求必须由买方承担的责任的,仍要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两人的缘由影响了协议履行或导致损失的,双方必须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违约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买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解除。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表一
工程报价单
序
号项目单位价格数量累计总额工艺方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此表用量较多公司能打印作为协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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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众装饰,始于1996年,专注于新房装修,旧房改造、设计施工等领域,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设计甲级,施工壹级的资质。(需要设计装修的业主,可以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报名,装修顾问将会贴心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