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一小区没完工验收就“收费交房” 不缴纳不能收房
宝鸡市金台区宝十路的东方花园项目还已通过完工验收,开发商就让居民收房,并收取公共维修基金、天然气材料费、数字电视初装费等一万多元售楼部装修竣工验收表,业主声称收费不正确。1月23日,相关监管部门否认称,开发商无权代收公共维修基金,收取天然气材料费、数字电视初装费等成本不合规定。
>>业主
不缴费就不能收房
1月22日,宝鸡的田女士反映称,2016年6月,她在位于宝鸡市金台区宝十路的东方花园项目认购了一套商品房,并跟陕西金圆方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承诺,出卖人必须在2017年10月31日前,按照国家跟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将考核合格并依照协议承诺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去年10月31日,田女士接到开发商的收房通知,她到项目一看,发现小区和自己设想中的有些不一样,“后面四栋住宅栋建出来了,但后面的两栋商业楼还在施工,小区门口还是个民房,地面坑坑洼洼。”更使田女士不满的是,开发商还列举一个清单给房主缴费,不交就不能收房。
一份“东方花园交房细则”上显示,一套面积92平方米的楼房,需要向开发商缴17993元前十名装修公司,其中包括税款、公共维修金、天然气材料费、数字电视初装费、楼宇对讲费、房屋测绘费。田女士认为,契税和公共维修金是交给政府部门的,开发商无权代收,剩下的几项费用属于乱收费。
>>售楼部
天然气管道还没铺设到位
1月22日,东方花园售楼部一位朴姓主管表示:“开发商最近确实在向市民收费,面积小一点的大约缴一万七八,面积大一点的大约缴两万出头,不交不能办理收房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金属于代收售楼部装修竣工验收表,目的是因为便利办理房产证;天然气材料费、数字电视初装费等是开发商当初核算成本时没有算出来的,现在补收。小区共有400多户,现在也有100多户没有缴。”
对于房子能否借助了验收,该朴姓主管称,由于天然气管道仍没安装到位,小区地面还没有平整,所以《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初验备案表》还没有办下来。
>>物价局
业主对收费有疑问可投诉
1月23日,宝鸡市物价局综合法规科工作人员表示,从2014年起,宝鸡市对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监管装修设计,商品房备案销售推行“一价清”,即商品房的供热、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安全监测设备及其它属于购房人全部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改造成本,均包括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中。如果顾客对费用有疑问,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
对于契税,税务部门工作员工称,开发商可以收取,然后统一申请。但公共维修基金却不然,宝鸡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工作员工称,公共维修基金不能由开发商代收,目前尚未联络开发商前来办理手续,然后由业主个人将钱打入专用账户。
23日,宝鸡市综合执法支队房产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将对东方花园未利用验收就完工的行为进行知道。
据了解,截至今日,东方花园售楼部仍在向居民缴纳租金。有市民声称自己能到交公共维修基金,前去售楼部拿单据,被确认相关证件仍没办。华商记者 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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