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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变更协议中止施工_停止等待协议定义_装修变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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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居众装饰
装修施工

装修变更协议停止施工_停止等待协议定义_装修变更协议

甲方(发包方):

地址: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细则,结合本项目大致状态,甲、乙两人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任的方针协商一致,共同签署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1.4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1.5承包方式: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1.6施工日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工期共 天。

1.7工程款项: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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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工程款付款方式的承诺

2.1于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向卖方一次性支付项目总造价的30%比重支付备料款,乙方于收妥该备料款并在商定开工日3个自然日内,备料(工程特定用料或更改部分物料除外)及施工机械,并在乙方协助下申请完毕入场施工手续;隔墙结束油漆工进场前甲方向乙方按项目总造价的30%比重支付项目款;油漆工结束后乙方向乙方按项目总造价的30%比重支付项目款;另10%比例装修工程款项,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由卖方一次性向买方支付完毕。

2.2因工程项目(内容)变更或降低导致项目预算造价变更,甲方应签署《项目变更单》,因此而降低的成本要在达成以后2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让乙方。

2.3工程施工之后,如卖方特殊规定,须乙方比协议工期延后完工时,应遵照乙方同意;乙方提前竣工,甲方须垫付乙方因赶工期缩短的对应价格(费用总额根据项目大致情形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2.4施工过程中,如卖方已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缴纳税款,每拖延一天,乙方有权向卖方按项目总造价0.3%的标准扣除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付款时间拖延7个自然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该协议,甲乙双方办理项目结算手续;已收工程费用,无论工程是否完结,乙方不予退还;乙方已施工项目,甲方未支付工程款的,须按实际项目量支付卖方工程款,乙方因此而导致的代价应有甲方承担。

2.5工程完工办理移交手续后之项目尾款,如已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缴纳税款,每拖延一天,乙方有权向卖方按项目余款的1%的标准扣除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

2.6非甲方原因耽误工期,导致项目不能按承诺进度进行时,甲方应付的项目贷款,可依照实际状况经甲乙双方协调一致后,延期支付。

2.7甲方应付的项目经费,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签订人或非协议达成人之委托人,否则,由此形成的一切恶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工期约定

3.1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更改部分设计思路的,须在该工程项目已陆续施工前告知乙方施工管理员工和/或设计师,乙方设计师须在接到通知3天内进行更改,并告知甲方确认,因此而导致的工期拖延,工期延后;

3.2施工工程中由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乙方须提前填列《甲方准备材料通知单》交付买方,以便甲方及时备料;甲方接到该通知单后,须按通知单要求准备材料;如因甲方准备材料不立即或不精确,延误工期装修变更协议停止施工,工期延后;如因卖方不立即告知买方准备材料或公告内容错误,导致甲方不能及时跟/或打算材料不正确而耽误工期,工期不延期。

3.3施工过程中,因卖方已按该协议承诺之付款方式付款且延误到7个自然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付清货款,乙方继续施工,由此产生的工期拖延,工期延后。

3.4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监理完毕,甲方在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后,因故无法立即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提出复验的,由此产生的工期拖延,工期延后。

3.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跟/或工程项目取消时,工期延后。

3.6因乙方安排组织施工不当导致的工期拖延,工期不延期。

3.7工程完工后,甲方提出整改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工期拖延,工期延后。

3.8因甲方所属物业管理部门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工期延后。

3.9因停水、停电、台风等客观因素造成的工期拖延,工期延后。

3.10因消防工程、中央空调工程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工期延后。

3.11以上条款中之工期延后条款导致协议工期拖延,甲乙双方互不支付工期延误费;工期不延期条约导致协议工期拖延,由卖方按照项目总造价0.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误费。

第四条 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的约定

4.1签署本施工协议后陆续施工前,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应签订《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且甲方须按删减部分总造价2%,向卖方支付材料准备费。

4.2工程即将施工过程中,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木制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应签订《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未下料工程项目,甲方须按删减部分总造价2%,向卖方支付材料准备费;已下料工程项目,甲方须按该工程总造价的50%,向卖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已回填工程项目,甲方须按该工程总造价的80%,向卖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已建成工程项目装修公司哪家好,甲方须按该工程总造价的100%,向卖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

4.3工程即将施工过程中,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非木制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应签订《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未下料工程项目,甲方须按删减部分总造价2%,向卖方支付材料准备费;已下料(施工)工程项目,甲方按该删减项目的详细损失数额,向卖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的承诺

5.1乙方须根据本协议之附件《工程预算书》所列明的材料性能标准采购施工材料;甲方可对装饰饰面板等材料之形状、花式进行确认;对卖方所采购材料按所列明标准进行考核5.2乙方须根据本协议之附件《工程预算书》中所要求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5.3甲乙双方按《上海市装饰工程验收标准》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5.4竣工项目验收:工程监理完毕,乙方开出《工程验收通知单》通知甲方进行开工项目验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3日内,须协同乙方进行开工项目验收,如卖方在承诺时间内不能及时进行开工项目验收且达到7个自然日的视为验收合格,并自3日后,甲方须按500元/天支付卖方施工场地看护费;竣工验收完毕,甲乙双方签订《工程竣工验收表》并申请项目移交手续。

第六条 工程结算的承诺

6.1工程完工,甲乙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乙方须在2个自然日内向甲方送达《工程结算表》,甲方须在项目考核合格7个自然日内缴纳全部结算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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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工程结算款内容包含:工程监理结算款、甲方付款滞期费、超过验收时间甲方未进行考核应付乙方的施工场地看护费、应甲方要求买方提前开工赶工费、乙方支付卖方所属物业管理部门缴纳的装修押金,扣减乙方工期延误费、甲方垫付乙方施工期间因遵守甲方所属物业管理部门相关条例造成的索赔等。

6.3甲方按承诺时间借贷完结算款项后,乙方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

第七条 服务的承诺

7.1施工过程中及项目开工后,乙方所属“质管中心―客户服务部”进行工程服务监管。

7.2施工过程中,乙方所属工作员工有协调甲方进行材料导购、材质区分义务。

7.3工程完工结算完毕,甲方凭乙方开具保修单、工程结算单、收款收据作为保修凭据。

7.4保修服务时间:工程完工起当天的365个自然日内,即一年。

7.5保修内容及保修范围:

7.5.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监理工程因乙方所用材料品质、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品质现象,乙方实行所有免费保修;

7.5.2乙方以包工不包料方式进行的施工工程因乙方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品质现象,乙方实行所有免费保修(包括赔偿买方自买材料);

7.5.3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监理工程因甲方使用保护不当引起的品质现象、乙方以包工不包料方式进行的施工工程因材质造成的品质现象,乙方实行有偿保修,乙方代买装修材料的,乙方收取材料费、人工费,甲方自买材料的,乙方收取人工费。

7.5.4乙方施工工程超过保修期的,对卖方实行有偿维护装修变更协议停止施工,收费内容为:材料费、人工费。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本合同自两人达成后,即出现法律效力,未正式履行该协议条约之前,如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协议,须按合同开支总数的2%向他们遭到赔偿。

8.2本合同签订后,如本协议承诺之施工工程(内容)在未经甲方同意并按相关承诺办理删减手续后,甲方另行安排施工的,施工不得在该协议履行之后同步进行。

8.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原因造成协议能够持续履行的,应立即告知他们家装装修,并申请合同解除结算手续,造成他们花费的,应予赔偿。

8.4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另行安排的第三方进行的非本合同内乙方施工工程(内容)的施工,如在本协议承诺履行时间内进行,甲方须垫付乙方相应施工配合费、乙方施工工程(内容)成品保护费(收费具体商定);否则因此造成的相关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8.5施工期间,乙方因施工耗用的施工现场水、电、气费由甲方承担。

8.6施工之后,乙方不得在施工现场生火或选用电炉做饭、取暖。

8.7施工之后,因乙方施工操作不当或在施工现场生火或选用电炉产生的一切灾难及人身伤亡由乙方负所有责任。

8.8施工完工,乙方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整理。

8.9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协议的履行带来一定阻碍,根据程度不同,甲乙双方协调解除合同、部分履行协议、延期履行合同事宜。

第九条 争议解决的承诺

9.1与本协议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终止等有关的纠纷,甲乙两人友好协商解决。

9.2如双方协调应对不成,双方能选取上述第 条方式应对争议:

9.2.1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9.2.2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法官驳回解决。

第十条 附则

10.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要共同遵守。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调应对。

甲 方: 乙 方:XX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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