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纠纷。装修己验收结算入住半年不付钱
我让房主装修完,她已收款签字入住.尾款有4万元,她说年底付清打了装修余款欠条装修工程竣工结算单,付了2万4千,还有1万6一直拖着,各种原因没钱!这一万六她也打欠条给我(也是装修余款欠条)今年五月份后她竟然说没钱不让了,然后我控诉到法庭(现在它不付款条件是我不按预算单完成工程,这一项是地板45度倒角。后来让它的是镶了角线这点她口头答应的,装修完也验收没问题。现在半年之后以这个为理由不付款。)法院已经和解她只同意一次性付一半!我要咨询下我是接受和解也是持续跟它打官司。补充下:我在网上查了1.国家合同法规定在已验收的状况下甲方违规施工建筑物视为验收合格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装修公司排名前十强,甲方使用后自施工之日起退出保修期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建设项目未经竣工初验,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个别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力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发展项目的有效使用年限内对地基基础项目和主体构造质量承担民事责任。{可是法院说发展项目施工协议不适用我这个案子,)可是我在网上查的结果是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赋予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的回函意见及条件中确定看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研究后觉得: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发展项目………..”。2、建设部于2000年6月7日颁布施行的《建设部关于建筑装修装饰归口管理问题的复函》中确定了建筑装修装饰属于建筑产业的重要构成个别装修工程竣工结算单,而且其依据的刑法也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刑法。综上装修公司装饰,既然装饰装修工程属于发展项目,那么装饰装修合同就必须属于发展项目协议,就必须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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