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租房管理征民意 3个月内不住满30天可收房
即将配租的通州梨园公租房项目样板间。新华社发
按照现行宪法要求,楼书等开发商宣传资料的表明跟允诺,即使已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必须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如违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精装修商品住房法律实务研究》认为楼书关于装修投入标准、装饰设施系统的产品、装修材质、装修施工工艺、装饰效果图等均或许被法院认定为是协议内容,购房者应尽量保存好在购买商品房时开发商提供的相关楼书广告,用作以后维护自己权益的证据。
昨天,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试行方式》(征求意见稿),公租房管理将根据租约家庭户数配专人管理,防转租、空置等违法情形;承租家庭因人口变动需调整配租住房,或因儿子入学等家庭因素,或可申请在同楼层调换配租住房地点。
□监管
房管每年至少一次入户检查
意见稿称,公租房后期管理,是指公租房租赁管理、物业服务、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根据意见稿,公租房产权单位将在监管区域内建立住宅出租管理服务站。其中安排专人监督物业公司,负责公租房的搬进手续办理、家庭档案成立、租赁协议签署、变更、续租、终止、房屋价格收缴、合同履约监督、房屋维护及维修等工作。
意见稿中确定,同一公租房管理区域大约配备2名房管员,实际管辖户数超过500户的,产权单位要配备不多于3名房管员,每高于300户增配不超过1名。产权单位将组织房管员进行入户检查。房管员入户检查时,承租家庭要大约一名成年家庭成员在场。
产权单位每月份依照不超过实际入住家庭户数30%的比例组织入户检查,每年需要对入住家庭检查1次。对曾有违法使用房子行为的家庭,产权单位解决其组织不定期抽查,并适时降低入户检查频率。
此外,区县住保部门每月组织对承租家庭住宅变动情形进行审查。承租家庭不再符合条件的,作出更改资格决定,并在15日内书面通知公租房产权单位。
连续3月不住满30天可收房
意见稿规定了公租房产权单位能收回房产的7种类型,如要求持续3个月以上在租赁住宅内居住不满30日的能收房。
此外,责令退回租约住房的家庭,产权单位能得到两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根据同区域、同类型市场价格退还租金。逾期仍拒不收回的,公租房产权单位可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房,并根据同区域、同类型市场价格退还滞留之后的房子租金。
公租房产权单位将在出租管理服务站启用举报信箱,定期开箱收集举报信
息;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专(兼)职职员接听,并做好违规违约使用房屋举报信息汇总登记、调查、处理工作。
市住建委表示,产权单位可对出借家庭的履行租赁协议承诺情况在住户内等场所遭到公示,接受社区居民监督,包括公租房租金收取、租金津贴额及住宅使用状况等。
市住建委还规定,产权单位每半年应开展一次员工代表联席会,并每月、季、年向城区住保部门报告公租房出租、空置、租金收缴、违规使用、举报调查、违约处理、退出等状况。
七违规情形可被收房
“从下午一直至晚上10点,都有人在广场旁边‘趴活儿’,为了多走一趟,多赚些钱,多数乘客选择在车上吃饭,并在宿舍旁边‘解决个人原因’,这里将要变成约定俗成的厕所。”附近水果摊一位摊主告诉记者。
1.将住宅出租、转借或者非法调换承租房屋。
2.改变承租住房用途或住宅结构。
3.破坏以及允许装修承租房屋,拒不恢复原状。
4.连续3个月以上在租赁住宅内居住不满30日。
5.累计3个月未依照协议承诺退还租金。
6.被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实行公租房资格。
7.其他依照宪法、法规要求及租赁协议行为。
1.将住宅出租、转借或者非法调换承租房屋。
2.改变承租住房用途或住宅结构。
3.破坏以及允许装修承租房屋,拒不恢复原状。
4.连续3个月以上在租赁住宅内居住不满30日。
5.累计3个月未依照协议承诺退还租金。
6.被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实行公租房资格。
7.其他依照宪法、法规要求及租赁协议行为。
两次进入配租要再申请资格
有公租房配租家庭嫌房远或不满意户型,考虑退租。意见稿规定,承租家庭退出公租房视同放弃一次配租资格,可再次轮候。同一家庭无法离开两次配租资格,超过两次应再次申请。
承租家庭自愿退租的,应推迟30日向产权单位要求书面递交并缴交相关成本,并在要求年限内腾房交房。
租赁协议到期后转租家庭提出租地的,区县住保部门对家庭资格进行审查。没有超过总额标准的,可租赁。超过公租房收入标准,但家庭成员他处无住宅的,可持续承租房屋,并按同区域同类型住房市场价格收取房屋费用。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价格是按照续租时评估的费用,允许租户也是因为让承租家庭一个过渡期。总体上,不支持超标家庭承租,因为会占用公租房房源。
不过有居民声称,由于公租房面积大约较小,家庭开支增加以后,多数家庭不会续租公租房,也就是说,不会浪费公租房资源。
□服务
配建公租房享同等服务
北京有巨大一部分公租房配建在商品房小区内。北京出让用地时,很多地块也在定价低于适当上限之后,进入竞建公租房配建面积阶段。
为避免同一小区的公租房承租家庭在使用配套设备时受歧视,意见稿规定,配建公租房,应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它物业委托同一家物业公司实行监管。建设单位不得通过引入护栏等方法,将公租房与片区内其他业主分隔。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规定,规划用于公租房的停车位应优先满足本大楼内的出借家庭租用使用。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称,停车收费根据发改委的费用管理条例执行,不会另行定价。
意见稿还要求,产权单位负责修理养护公租房及其配套设施系统。单独的公租房小区,暂时不交专项维修资金,如需维修,直接由产权单位出资。对于配建的公租房,产权单位应按要求缴纳专项维修资金,需使用时应经业委会同意;产权单位对于物业所有权人参与住户大会,按持有住宅建筑面积行使业主权利。
□释疑
市民配租了公租房,但离学生上学地点很远,这种状况能够应对?
因子女入学或能调换配租房地点
意见稿规定,承租家庭因人口变动需调整配租住房的,或因儿子入学等家庭因素申请在同楼层调换配租住房地点的,可向产权单位要求办理,经城区住保部门审批后,予以调整或更换。
比如,有两个承租家庭承租了同楼层的公租房,一个家庭配租的是石景山公租房,而学生在海淀区上学,另一个家庭则相反,这两家便可以办理互换公租房,经过产权单位跟住保部门同意后,便可以调换。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称,今后将考量建立一个公租房管理信息渠道,在这个算法中,承租家庭能推出自己的需求信息,如两人看到了他们的互换需求正好吻合,便可申请调换。系统就会实现,将为更多公租房承租家庭增添便利。
此外,有居民向记者表明,如一家三口申请去石景山的公租房,孩子在海淀区上学,而学生的姥爷奶奶在北京有商品房,能不能一家三口与父亲换住,老人住公租房但并不是承租家庭,一家三口住海淀的商品房。
对此,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征询上来的看法,今后能考量一些人性化的管控方法,如果直系亲属关系,可依照实际状况予以考虑。
近年来市场价格不断上涨深圳公租房收房时有装修,公租房的房租多久调整一次?同一个租期会不会价格不同?
公租房3年合同期内不会调整价格
在每一个项目公租房入住前,市住保部门经常公布入住时的费用标准。意见稿规定,公租房租金将按本市相关条例进行动态调整。
昨天,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能对于公租房租金调整作专门的要求,但可以估计的是,同一个租期内,也就是承租家庭与产权单位签署的一个合同期3年内深圳公租房收房时有装修,租金不会调整。
对于不同时间入住的住户来说,可能价格能不同,比如2013年入住一个公租房项目的房租为41元/平方米/月,但2014年再签协议入住的家庭,价格必然不是这个价,而是按照当时市场价格评估而售价。
此外别墅装修,相关负责人透露装修公司口碑哪家好,在监督管理方面,市住保部门将建立公租房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将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受委托开展管理服务公司、承租家庭的违法违约处理情形、承租家庭资格变动信息进行记录、归集、共享,并能根据有关权限跟文件与其它部门共享,为社会征信管理提供信息服务。
这意味着,如果在租赁公租房时有多次非法情形如出租、转借或损毁住宅等情形的,将来办理限价房或经适房时,可能受限制。有民众建议,违规情形与证券信用系统联网,如明显的违法情形影响日后购房贷款的话,将督促承租家庭更守信。
★意见反馈方式
市民意见能于7月2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让市住建委。
本版采写京华时报记者孙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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