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公摊面积得交“精装费” 存在的不一定就有效
公摊面积得交“精装费”,存在的不一定就有效 |新京报快评
文 | 任然
即便承认公摊面积的存在,但其判断理应是正确、透明的;至于无需精装修的公摊部分精装房公摊面积收装修费,更没有理由让购房者多掏一份装修费。
房屋公摊面积的话题却在持续。
继前不久《“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一文追问公摊面积占比的正当性以及实行公摊面积的影响后,近日都有舆论报导认为,一些民众买的毛坯房的装修价格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的:
湖南长沙市有群众就称,“我买的是精装修房,买了后来通过核算发现,其中精装修费用过于超出顾客正常装修费用。询问以后才明白,房子的精装修费用为何根据建筑面积计算,这样业主们都亏了这些”。
现行的精装房销售,一般都是按照清水房价格+装修价格计价。其中,装修价格有几套方案能供购房者自主选定。但从多地舆论披露的状况来看,房屋装修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似乎成了市场“潜规则”。
以一套装修价格为2000元每平米的房子为例,假若该房的建筑面积为100平米,实际使用长度只能80,那么,购房者需要借贷的装修费用则为20万,而非16万。
该收费规则的合理性疑问在于,精装修的个别只有实际选用空间(室内容积),公摊部分,像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等的装修,本就是不分清水房与精装房,都由开发商计入了房子销售价格。那么精装房公摊面积收装修费,额外又需购房者为这部分借贷“装修费”,难免有重复收费之嫌。
众所周知,公摊面积的判断,虽然不乏具体标准,但在实际操作步骤中,模糊空间非常大。比如买房者在收房环节,测量的通常又只有住宅的实际使用长度。公摊面积,由于范围不确定性因素大,加之也不便测量,往往又未能进行合理评估。这只是公摊面积的存在合理性引发争议的关键所在。
▲ 图片来源:新华社。
而在这笔糊涂账基础里,又必须消费者支付精装修费用,可谓再度放大公平性焦虑。
事实上,针对此风波,一些地方尚未推出了标准。像长沙住建委今年6月就发文明确,公共部分装修、普通入户门、室内排水、强(弱)电的敷设、配线室内装修设计,应计入毛坯房价格,不计入全装修价格。不过就购房者的反馈看,规则的执行存在弊端。
当然,一如公摊面积是否要更改的讨论一样,也有人指出,公摊面积是否计入精装修面积只有一个计算口径的难题,对开发商来说,如果按套内半径估算,相应地提高价格韶关装修公司,同样可以做到精装修的总价不增加,其实也是一个数字游戏而已。
这种表述或带有这些合理性,但仍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即无论是公摊面积计算的模糊性,还是将公摊面积纳入精装修计价,都与相关规则跟法律的执行不强,造成在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形成了很大的信息不对称局面有关。这种不对称的窘境应该能摆脱,而不是纵容其再次,并默认其“存在即合理”。
如果说对公摊面积做统一的比重限定,存在难度,也无多少必要。如不同类型的商品房,公摊面积自然不一样,不同的群体作为公摊面积也是不同的接受程度。但即使公摊面积很大,都理应是透明的,无需精装修的公摊部分,更没有理由让购房者掏装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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