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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锦江城业主集体的想法:给我们一个安全的家

发布时间:
责任编辑:居众装饰
收房

中海锦江城业主集体的想法:给我们一个安全的家已办理城建投诉

W***2018-11-30 15:55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一名成都大学少年学生装修公司装饰,在北大本硕博连读后,怀着对成都的喜欢成都精装房公摊收装修费,不顾家人的拒绝,毅然留在了上海。然而本人购买了一套精装房,却看到装修严重质价不符。情况如下:本人购买了成都市天府新区中海锦江城后参观其实体交付样板间,发现这些原因,核心难题是装修交付标准远达不到合同中2900元/平米的标准,具体原因如下:

针对开发商:

1、样板房看到的“精装修”质量跟开发商最终确认的精装修价格,装修质量与费用明显背离,开发商作为行业主体明显违背了市场交易公平理念。

2、按国家要求,公摊部分已计入商品住房总面积,其装修应当且一贯以来属于毛坯交付标准,开发商将公摊部分计入精装修面积,重复收取税费部分装修费用没有国家要求做根据,另装修合同中无公摊部分装修标准,严重损害了众多业主的合法权益。

3、根据成办发[2017]36号、成建委[2018]168号文件,开发商应列清装修品牌、型号、规格、价格等明细,但房产合同及补足协议中均已提供,且经业主代表多次尽力洽谈交涉中海锦江城的开发商仍拒不提供,有会议记录为证。

针对政府管理缺乏:

一、业主统一规定重新申报装修造价,成都市建委对装修造价核查不到位。

二、中海锦江城的装修标准前十强装修公司,无法判定质价相符。根据成都市建委对个别物业提供的中海锦江城装修造价报告(中通清字(2018)川第00016号、中通清字(2018)川第00017号),该报告中没有工程量清单,无法确认各装修材料的工程量、单价,因此难以确认该装修标准的合理性,无法判定质价相符。要求买方指定独立的第三方造价机构,对该装修标准进行再次核定。

三.整改合同霸王条款。1,市工商局承诺对中海锦江城合同进行管理,保证协议的平等公平,但去现今为止中海锦江城开发商未更改协议,市场监管局也已否认不成为。要求市工商局于2018年12月30前给出具体时间表,并敦促中海锦江城修改协议,保证公平。

四.确保装修质量1、要求市房管局于2018年12月30日前公开前期协调精装修问题的会议纪要。2、停发装修施工许可,待精装修问题应对后遭到复工。3、购房者全过程监督管理。市建委应邀请购房者组成检查小组成都精装房公摊收装修费,对装修材料、施工品质予以全过程监督管理。4、根据同价格其他楼盘的装修交付标准,强烈提出统一安装中央空调、复合地板更换为木质楼梯、密码锁改为指纹锁。

谢谢领导理解人民疾苦!为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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